行业洞察丨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当前,社会上对工程监理的工作职能上的理解存在着不少的分歧,在监理的范畴上,有人主张监理应当是全过程的,也有人主张建设期的;关于监理人所处的立场,有人主张监理人是第三者,有人认为监理人应该是业主方的代理人,也有人认为监理人应该代表国家;在强制性监督的范畴上,有人主张实行全面监督,也有人主张取消强制性监督。行业内对监理的理解和观念上的不统一,直接关系到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我国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也必须承认,我国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为此,本文对我国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进行了探讨。要想在工程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从下列方面着手: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道路在我国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中,对建设工程监理有许多规定,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更是层出不穷,充分显示出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地位之重要。但是,就加入WTO而言,法制建设仍然相当薄弱,这突出地表现在市场规则与市场机制上。市场规则,尤其是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还不够完善。市场机制(包括信用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以及仲裁机制都还没有形成。应根据经验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建立完善。
2、面向市场需求,走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推行仅有十多年的历史,至今仍主要停留在施工阶段。出现这一情况,有体制,认识方面的因素,还有建设单位的需要以及监理企业的素质与能力方面因素。但应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项目法人责任制日趋完善,加之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数量的激增,建设单位会越来越注重项目投资效益,在项目前期的决策阶段监理也会越来越多。
就发展趋势而言,以建设单位名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将成为中国工程监理行业的一种趋势。目前应根据市场需求多样化这一规律积极拓展监理服务内容。应由现阶段主要对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发展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既要在施工阶段对质量,投资,进度等方面实施控制,搞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又要在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实施监理。唯其如此,建设工程才会得到较好的发挥。
3、适应市场需要,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结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任何一家公司的发展都要顺应市场的需要,建设监理公司的发展更是如此。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的要求是多种多样的,而监理公司能够为施工单位提供的“供给”(也就是监理服务)也是多种多样的。应从市场机制、产业政策等方面入手,逐步形成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企业结构。
按照工作内容划分,形成了能够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与能够承担一定专业监理任务(如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按照工作阶段划分,形成了能够承担整个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大型监理公司与能够承担一定阶段工程监理的中型监理企业和仅提供旁站监理服务的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满足不同施工单位的不同要求,也可以让不同类型的监理企业各司其职,获得合理的发展空间。一般来说,大型、综合素质较高的监理公司应该逐步向综合监理发展,而中小监理公司应该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特色。
4、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要求来看:目前我国的施工监理人才素质还远远跟不上,亟待提高。而在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时有发生,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是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培育和造就一批高质量的监理人才,才能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公信力和品牌效应的监理公司,才能使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整体水平和成效得到进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