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解读来了,来看看!
2022年8月,住建部和人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的通知。《办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修改后,对建筑企业及建筑工人有什么影响?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应当如何应付?本文将针对以上问题予以分析,仅供参考。
一、《办法》修改的内容
2022年8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2022年8月2日)施行。
通知内容如下:
将原第八条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以下统称新条款)。
(2)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中的“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以下统称新条款)。
原第八条内容为“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以下简称原条款)
二、何为建立劳动关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建筑企业需要与建筑工人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求建筑企业必须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法定的义务。
三、《办法》对建筑企业及建筑工人的影响
按照原条款的规定,建筑企业需要注意招用的建筑工人必须能签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不能与建筑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人,建筑企业就无法使用,或者说如果建筑企业使用的话就是违规的行为,可能会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因此,建筑企业招用建筑工人出现两难的境地。
建筑企业若与建筑工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建筑工人购买社保、按照法定的标准支付建筑工人薪资等。疫情之下,全球经济萎靡,建筑行业首当其冲,本就业务稀缺,建筑企业却还要承担高昂的用工成本,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无疑雪上加霜。
因此,建筑企业承接的项目工程施工时间长短不一,如果强制要求建筑企业与建筑工人订立劳动合同,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用工成本。
如果建筑工人无法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建筑工人必然不被建筑企业招用,建筑企业也必然无法使用该类人员。这也导致部分建筑工人遇到找工难,无法获取收入,支配生活所需,也容易造成社会发展的不稳定。
如继续保留原条款之规定,将导致大量建筑企业招工难及建筑工人找工难,对企业及建筑工人都将产生不良的结果。
四、实施新条款优点及建筑企业如何调整?
《办法》修改后,建筑企业招用的建筑工人如果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建筑企业可以建筑工人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即建筑工人不符合与建筑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可与建筑企业订立书面用工协议。《办法》修改后,必然能进一步促进就业,同时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那么,企业常用的书面用工协议的类型包括哪些呢?
常见书面用工协议包括:1、劳务雇佣合同;2、临时用工协议等。
综上所述,新条款施行后,建筑企业可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如此既符合国家法规要求也能保障建筑工人及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