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来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带来哪些好消息?
我国建筑与市政工程的的质量标准,长期以来都是分散在不同的标准文件之中,甚至存在不同的规定。自2016年以来,住建部陆续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改革的相关文件,逐步将分散的条文进行改革,并且使用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代替,形成如今的规范。新实施的规范,是根据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进行调整,也是为了与国际相关的标准保持一致。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通过住建部批准为国家标准,于2022年8月正式发布。标准编号为GB 55032-2022,规范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规范实施后,如现行使用的标准与规范存在不一致的,以规范为准。规范生实施后,下列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条文废止:
废止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以上相关标准的部分条文废止,其他条文不受影响,具体的废止条文参考住建部发布的公告。
因此,本规范是根据行业现行的标准进行归纳整理后形成的技术法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规范对于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管理体系中应该有的相关制度予以明确,管理体系应当包括责任人及职责、责任追溯、标准化制度及相关文件。
2、各方的合同,必须明确具体质量标准、各方质量控制的权利及责任。
3、任何一方不能修改工程设计。
4、施工进度计划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施工中不能压缩工期。
5、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准确齐全、真实有效,且具有可追溯性。6、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应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实行监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或委托具备相应质量管理能力的单位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6、施工现场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合同约定,制定技能工人配备方案,其中中级工及以上占比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区施工现场建筑工人配备标准。
7、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全员质量培训,并应考核合格。质量培训应保留培训记录,应对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对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包括一般规定、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工艺质量控制、施工检测质量控制)及施工质量验收(包括一般规定、验收要求、验收组织)、质量保修与维护有明确的要求。
规范同时对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室外工程的划分、市政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作出详细的说明。
规范实施以后,需要查询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仅需参考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对于行业从业人员无疑是个好消息,推荐行业从业人员详细阅读规范中的相关内容,避免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相关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