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15亿,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获核准批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正式批复同意建设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批复全文如下: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准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的请示》(宁铁函〔2022〕1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并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自治区地方铁路网结构,改善宁东铁路运输条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打通对外运输通道,加强“公转铁”政策落实,更好满足我区对铁路运量的需求,同意建设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项目。(项目代码:2209-640100-18-02-456968)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宁东铁路244.4公里正线及支线铁路、古窑子站等27座车站进行电气化和电力贯通线建设,架设511条公里接触网,新建10KV电力贯通线148公里,建设鸳鸯湖等4座牵引变电所、供电车间(与接触网工区合设)2处、电力机务段1处,新建古窑子基地生产调度指挥中心1座,对沿线不符合电气化要求的铁路线路、车站及通信、信号设备进行改造。
宁东铁路线站范围示意图(绿色线)
三、主要技术标准(1)铁路等级:地铁Ⅰ级、工企Ⅰ级;(2)正线数目:单线、部分双线;(3)限制坡度:6‰、6/12‰,局部12‰;(4)最小曲线半径:400米;(5)牵引种类:电力;(6)机车类型:HXD系列;(7)牵引质量:5000t;(8)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9)到发线有效长:850米、部分1050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4.865亿元,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开工之日起,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宁国土资预审字〔2013〕61号)、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7-20号、宁建选字第292号、选字第吴规利选2014039)、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及电力贯通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4〕72号)、自然资源厅《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函》。
六、请你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