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新规发布!9月1日开始实施,投标人应关注的重点内容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发布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目前招投标市场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例如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部门领导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等行为高发,加之某些评标专家不专业、不公正,招标代理水平良莠不齐,进而导致某些项目的中标结果与实际需求不符或实施效果不佳。本次新规若干意见,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三个方面进行逐一规范,重点如下: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1)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
意见中强调,要保障好招标人在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择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享有自主权。
(2)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
意见中提到,项目应依法进行审批,由核准部门确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3)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
意见中鼓励招标人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市场调研等方式,来提高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对招标需要要明确,优化招标方案。
(4)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
招标人代表要选择对业务熟悉,责任心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评标,要严格遵守利益冲突回避的原则。
(5)加强评标报告审查。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与认真审查,如有异常情况,要按照程序进行复核,问题确实存在的,要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更正。
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
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要求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投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自觉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
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意见中提出会密切关注不以中标为目的、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严厉打击通过出借资质或操纵投标导致中标率极高的“标王”。
加强评标专业管理
强化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依靠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将评标专家的岗前培训、入库审查、廉洁教育、继续教育、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严格规范和优化评标组织方式。意见中提出积极推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打破本地评标专家的“小圈子”现象,实现优质专家资源跨省市、跨行业互联。
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各省市、地区因对下属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将招标代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点项目,另将其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招标投标本身就是一个牵扯数千,甚至数万人利益的活动,都说招投标就是一个明争暗斗的江湖,标书是无数投标人数个日夜加班的心血,无数个崩溃又重新自愈的夜晚。有些项目被质疑、被投诉,弯弯绕绕走了一圈流程,中标的结果还是一如既往;有些几十万的项目,几百人到场参与投标。面对项目投标竞争日益激烈,招投标活动的套路更是让我们不得不深深感慨,套路深似海啊。
相信随着招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的规范,市场环境会相对友好些,企业自身不断提升承接项目的实力,愿大家能不负熬过的夜、加过的班,通通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