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类型 | 时间 | 地区 | 距离招标截止日期 | 工程预估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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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 2021-04-08 | 广东省河源市 | 已过期 | 不详 |
河源市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河源市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河高投审〔2020〕7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1600-75-01-078390。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人为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河源市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一路以南,兴科路以东。
2.3 工程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54167.46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21378.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5800平方米,包括研发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科创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用房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裙楼商业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1200平方米,空中走廊建筑面积104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30800平方米。
2.4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66524925.69元,其中:
(1)工程费(即建安工程费)以560971309.72元为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内容的造价,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报价为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内容的造价。
(2)施工图设计费以5553615.97元为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设计费按照建安费×0.99%计取)。施工图设计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投标人必须承诺施工图设计费报价为包含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
(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注: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
(1)设计工期:中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 3 年,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2.6.1设计服务内容:①负责完成全部专业负责完成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及时提供满足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施工需要的全部施工图。②按照的审核修改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③根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施工图报审图纸,并负责施工图审查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修改调整,直至施工图审查完成,并最终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合格书。④配合对施工图的审核确认工作,并负责施工图解读、修正和完善工作,直至全部施工图得到确认。⑤负责工程设计交底,向相关参建单位解读设计意图、设计要点、设计难点;参加施工图会审,解答施工图会审提出的问题。⑥根据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⑦协助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⑧参与设计单位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⑨在施工阶段提供施工全过程的现场指导、监督、检查、验收等相关服务。⑩参加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各项文件资料。?完成建筑行业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其他服务。
注:施工图设计费包含人工费,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6.2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2.6.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
4)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洁、防噪音、防扬尘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建设单位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竣工备案、档案备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及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6)完成建设行政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标准明确属于施工单位职责范围的其他工作内容。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3.4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满足《关于阶段性減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或(粤人社发【2020】58号)的企业可不提供2020年相关月份社保,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编制、收集、汇总等服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09:00至2021年4月15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东发展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4月9日09:00至2021年4月28日17: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递交投标文件时, 须单独提供一份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7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6.8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6.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所涉及相关人员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6.11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 9 : 30 ,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招 标 人: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62-3600131
地 址:河源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7楼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762-3399649
地 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0楼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62-3333963
地 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